皮肤病医院 皮肤专科
湿疹其实是指一些热毒,令身体产生排斥及敏感反应,而这些热毒可能是由食物、药物或日常用品(如油漆、樟脑丸等)引致。另外也是指一些湿,身体机能受湿阻以致呆滞。由由于人体有七成是水份,若水的运行停滞不顺,身体便会处于湿的状态,症状是四肢沉重、水肿、脾胃不和、大便稀薄等。
一、湿疹病因病理
湿疹是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浅层真皮及表皮炎。病因复杂。一般认为与变态反应有一定关系。临床上瘙痒著明,急性期以丘疱疹为主,有渗出倾向;慢性期常以苔藓样变为主,易反复。
湿疹的原因和诱发的因素常因个体因素和疾病的不同阶段而异,因此不易确定。
其诱因可分为外因和内因。前者在食物方面常见的有鱼、虾等,吸入方面的如花粉、尘螨、羊毛等,微生物如体表化浓性球菌和浅表真菌的感染,生活环境中的如日光、炎热、干燥,各种动物皮毛、皮屑,及各种化学物质如化妆品、肥皂、合成纤维等。
内因方面如慢性感染病灶、慢性胆囊炎、扁桃体炎、肠寄生虫;内分泌及代谢改变方面如月经周期、妊娠等因素,血循环障碍常见的如小腿静脉曲张诱发小腿湿疹;神经精神因素对本病的发生也有密切关系如精神紧张过度疲劳等。个体的素质也很重要。个体对各种因素的易感性或耐受性还可受生理或病理生理的影响而增强或减弱。
这似乎可以说明,在同一环境和条件,有些人易发湿疹而另一些人则不发病,而有些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可使患者病情加重,而在其他情况下又不引起疾病再发。根据临床表现、发病过程和组织病理所见,有些患者的发病机理可能与迟发型变态反应有关。
二、湿疹症状
湿疹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三期,急性和慢性湿疹有明显的特征,亚急性期常是急性期缓解的过程或是向慢性期过渡的表现。
1.急性湿疹
表现为原发性及多形性皮疹。常在红斑基础上有针头到粟粒大小的丘疹、丘疱疹,严重时有小水疱,常融合成片,境界不清楚。在损害的外周,上述多形性皮疹逐渐稀疏。瘙痒较重,常因搔抓使皮疹形成糜烂面,并有浆液性渗出及结痂。如伴有继发感染可形成脓疱、脓液及脓痂,相应淋巴结可肿大。感染严重时可伴有发热等全身症状。
急性湿疹的分布常对称,多见于面、耳、手、足、前臂、小腿等外露部位,严重时可扩展全身。 自觉症状有剧烈瘙痒和灼热感,可阵发加重,尤以晚间加剧,影响睡眠及工作。有些患者先有皮肤损伤或虫咬等损害的化脓性感染灶,其脓性液渗出物中的细菌毒素和组织分解产物涂布于周围皮肤,引起创伤周围红斑、丘疹、丘疱疹、水疱及脓疱等多形性损害,逐渐向外扩展,如未及时治疗,可在远隔部位,发生红斑、丘疹及水疱性损害,瘙痒剧烈,称为传染性湿疹样皮炎(infectious eczematoid dermatitis),其皮损红肿渗出较多,发展快.似急性湿疹,但脓液更多。病程一般为1—2周,如处理不当或反复发作可成慢性。
2.亚急性湿疹
湿疹在急性发作后,红肿及渗出减轻,进入亚急性阶段,可有丘疹及少量丘疱疹,呈暗红色。水疱和糜烂逐渐愈合,可有鳞屑,瘙痒及病情渐轻好转。有的可因再次暴露于致敏原、新的刺激或处理不当及搔抓过度再呈急性发作或可时轻时重,经久不愈发展为慢性湿疹。
3.慢性湿疹
常由急性及亚急性期迁延而成,或自开始炎症即不十分严重,有散在红斑及丘疹或皮肤搔痒所致的抓痕。久之患部皮肤肥厚,表面粗糙,呈苔藓样变,有色素沉着或部分色素减退区和鳞屑等,可时轻时重,延续数月或更久。
慢性湿疹好发于手、足、小腿、肘窝、股部、乳房、外阴及肛门等处,多对称发病。由于发病部位不同,表现也有所异。
(1)手部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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